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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 2007-09-29  点击数:
日前,记者从浙江大学2008年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会上获悉,作为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高校,浙大今年在研究生招生制度、奖助学体系等多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进一步扩大了学院和导师在研究生选拔、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自主权,在奖助学体系设置上更加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建立起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导师负主责的研究生培养机制。


  浙江大学2008年计划面向全国在312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在242个博士点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570余名。为了扩大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更加及时准确地选拔优秀生源,浙大规定:从2008年春季开始,列入今年浙大招生目录的两院院士、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秀博士论文(含提名奖)指导老师都可以自主发现并经过个人鉴定,以自主招生形式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据了解,浙江大学2008年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博导人数为120人左右。


  新的浙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规定,导师指导研究生应保持合理规模,以保证导师有充分的精力培养每一位研究生。硕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人,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包括免试生、直博生、提前读博生等。院士和长江学者、求是特聘教授、优博论文导师可适当增加名额。


  今年,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全国17所高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后将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研究生。据浙江大学介绍,2008年入学的浙大研究生将享受新的奖助学政策:100%的非在职博士生可获得一等基本助学金,冲抵全额培养费;90%的非在职硕士生可获得一等、二等助学金,冲抵全额或半额培养费,其等级在研究生复试时申请并确定。研究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岗位助学金用于生活费。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承担研究助理(助研)、教学助理(助教)和管理助理(助管)等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按照学校的改革方案,70%-90%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助研经费,由导师和学校共同出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每年9600元、8400元、72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可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每年18000元、14400元和12000元左右的资助。学校还在博士生中特别设立“特等助学金”,对特别具有发展潜力、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的博士生进行资助,包括每人每年2万至5万元的科研经费和2.4万至4.8万元的生活经费资助。此外,学校还每年面向研究生设立220个固定助管岗位和375个助教岗位。


  浙江大学新的奖助学体系以创新为目标,依据研究生的学业基础,培养潜质、综合表现和经济条件进行分配。引进了激励机制,打破原来“大锅饭”、“一刀切”的形式。研究生导师在奖助学金方面有了更大的主导权,研究生要获得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应向导师申请;要获得“助教”、“助管”助学金,应经导师推荐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浙江大学还加大了研究生国际化培养的支持力度,鼓励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竞争,通过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研究生互访和短期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为研究生营造国际化的培养环境。所有参加境外高水平国际会议的学生均可获得国际往返旅费资助,部分优秀学生到国外导师所在名校工作、学习1至2年也可获得资助。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2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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