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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技术市场交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了研究技术市场的问题和现状,以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和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日前发布了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年度报告。报告结合客观详实的数据,从全国技术市场的总体情况、各类技术合同的组成、各地技术交易以及技术中介机构等4个部分作了详细分析。 1 技术交易总体情况 全国技术市场技术合同交易稳定增长 2006年,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05845项,成交技术合同总金额达到181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87%。数据显示,从“八五”至今,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年均增长率达到22.9%,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良好发展态势,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亦逐年增长。 在技术交易稳定增长的同时,重大技术合同越来越多。2006年,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88万元,比2005年增长50.9%,与1996年相比增长了近6倍,成为自技术市场统计以来平均每份技术合同交易额最高的年份。 企业的双向主体地位 日益凸显 企业既是最大的技术输出方,也是最大的技术吸纳方。2006年,企业输出技术交易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66.3%,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84%;企业吸纳技术成交金额为1524亿元,同比增长30.2%,占总成交金额的83.8%。 “十五”以来,企业输出和吸纳技术的合同项数和金额持续稳步增长,输出技术交易额较2001年增长逾5倍,年平均增长率达49.6%;吸纳技术交易额较2001年增长逾2倍,年平均增长率达22.4%。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由单纯购买技术转向参与技术研发,输出技术交易额首次超过吸纳技术交易额。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 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技术成为技术交易中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2006年,通过技术市场签订的技术合同中,一半以上涉及各类知识产权,其中技术秘密仍是技术合同的主要知识产权形式,其次为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技术合同,这表明随着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家鼓励计算机软件开发的优惠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不断增多。 高新技术成为技术交易热点 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成交显著。随着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极大地鼓舞了软件开发人员研究和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刺激了电子信息产业技术交易的快速增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带动了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的日趋活跃。 2006年,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共成交合同82377项,成交金额959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52.8%。 2 技术合同构成分析 合同类别构成 技术开发合同总量持续走高。随着我国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究院所之间、企业之间以及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开发合同越来越多,在技术交易中呈现出较强的增长势头。2006年,技术开发合同成交金额达到717亿元,在四类合同中仍位居首位,占总成交金额的39.4%,但成交项数较上年略有下降。 技术转让合同总量有所下降。2006年共签订技术转让合同11614项,比上年下降57.5%;成交金额321亿元,较上年下降10.8%。各类技术转让合同中,技术秘密占据了重要地位,成交9225项,占技术转让合同总项数的79.4%,成交金额186亿元,占技术转让合同总金额的57.9%;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占技术转让合同总项数的9.8%。 技术咨询合同总量略有下降。2006年共签订技术咨询合同35814项,较上年减少26.1%;成交金额85亿元,较上年下降10.5%,占各类合同总金额的4.7%。 以重点工程、重大专项、计算机网络服务为主的技术服务合同增长显著。2006年共签订技术服务合同93822项,居四类合同之首;成交金额695亿元,仅次于技术开发合同,较上年增长31.9%,增幅居四类合同之首。 知识产权构成 据统计,2006年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107399项,占成交总项数的52.2%,成交金额1196亿元,占总成交金额的65.8%。其中,技术秘密合同75873项,占成交总项数的36.8%,成交金额780亿元,占总成交金额的42.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成交23736项,成交金额221亿元,分别占成交总项数和总成交金额的11.5%和12.1%;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5211项,成交金额135亿元,分别占总成交项数和总成交金额的2.5%和7.4%。 技术领域构成 电子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成为技术交易的热点技术领域。随着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以及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共达成电子信息类技术合同63155项,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项数的30.7%,成交金额662亿元,居各类技术领域之首,占总成交金额的36.4%;先进制造类技术合同共达成19222项,成交金额297亿元,在各类技术领域中居第二位;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分居各类技术领域的第三、四位,成交金额分别为162亿元和155亿元;涉及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及文教、体育的技术合同越来越多,共达成技术合同41252项,成交金额144亿元。数据表明,政府的重点扶持和政策引导促进了相关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 社会—经济目标构成 技术合同所服务的社会—经济目标可以反映出国家的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趋势。2006年,促进工业、社会和基础设施发展居技术合同所服务的各类经济目标前列。 技术合同所服务的各类社会经济目标中,支持工业发展的技术合同42157项,以支持制造业的技术合同为主,成交金额仍位居首位,为483.64亿元, 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27%。 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的技术合同大幅增长。涉及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及国民经济等与社会和文化相关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359.03亿元,居各类社会经济目标的第二位,比上年增长79.8%,占技术合同总成交金额的20%,所占比例大幅提高。 促进基础设施发展的技术合同居第三位。服务于交通运输、通信、农业和城市规划的促进基础设施发展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74.63亿元,占技术合同总成交金额的15%。 此外,促进能源的生产和合理利用、涉及环境治理与保护以及支持民用空间发展的技术合同较上年均有所增长。 促进知识的发展和国防发展的技术合同与上年基本持平,成交金额分别为15.63亿元和42.22亿元,分别占技术合同总成交金额的1%和2%。促进卫生事业、农、林、渔业发展和促进地球、大气层的探索与利用的技术合同总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科技计划项目构成 技术市场继续成为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商品化和产业化的主要渠道。2006年,共有22327项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成果通过技术市场进行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为408.47亿元,较上年增长了69.96%。 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成交金额占全国技术合同总成交金额的比例逐年上升。2006年,国家、部门计划项目通过技术市场交易金额较上年增长了6个百分点,达到1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和地、市、县计划项目成交金额较上年均增长了1个百分点。数据表明,越来越多的各级政府科技计划项目以市场为导向,满足市场需求,成果转化率不断提高。 国家计划项目中,国家科技攻关计项目成交185项,成交金额最高,为2.83亿元;863计划项目117项,成交金额居第二位,为2.1亿元;火炬计划项目149项,成交金额0.34亿元;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96项,成交金额1.08亿元。 重大技术合同构成 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增强,重大技术合同越来越多。据统计,2006年全国共成交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合同2036项,成交金额979.78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总成交金额的53.89%。其中,1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术合同177项,成交金额508.27亿元。2036项重大技术合同中,技术开发为主要交易形式,共签订技术开发合同733项,成交金额364.57亿元。重大技术合同主要涉及电子信息技术、核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等技术领域。 3 技术交易地域分布 各地技术输出情况 2006年,全国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合同交易金额高于2005年,部分省市出现小幅下降。 输出技术交易额前10名的省(直辖市)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辽宁、江苏、天津、重庆、湖南、湖北、浙江。北京、上海和广东的输出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统计数据表明,全国输出技术交易额持续稳步增长,青海的输出技术交易额增幅最大,达到108.47%。也有部分省、自治区的输出技术交易额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交易金额较不稳定,尤其以西部地区下降最为明显,广西、宁夏、贵州、云南降幅超过40%。 计划单列市的输出技术交易额排序与上年一致,除厦门外,其他计划单列市的技术交易金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深圳输出技术交易额继续占据计划单列市的首位,较上年增长28.35%,占广东省输出技术交易额的近一半。 副省级城市的输出技术交易额较为稳定。除广州出现负增长外,其他副省级城市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广州输出技术交易额降幅为21.85%,成交金额55.92亿元,在副省级城市中仍位居首位。全国10个副省级城市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占全国成交总金额的16.53%。 各地技术吸纳情况 技术合同的地域流向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通过技术市场引进和消化技术的能力。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各地对技术的需求普遍增加,全国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吸纳技术交易额高于上年。北京、上海、广东吸纳技术交易额依然名列前茅,北京、上海较上年分别上涨53.93%和26.31%,广东出现小幅下降。山西、广西、四川、河北、江苏、浙江、重庆、陕西等省市的吸纳技术交易额在全国排名有所提升。 宁波、青岛、深圳的吸纳技术交易额均超过该市输出技术交易额。深圳也是计划单列市中最大的技术吸纳方,共购买技术3697项,成交金额49.53亿元,占广东省吸纳技术交易额的43.2%。大连共购买技术3602项,成交金额13.42亿元,居计划单列市第二位。 10个副省级城市中,广州既是输出技术第一名,也是吸纳技术第一名,共吸纳技术2760项,成交金额36.98亿元。南京吸纳技术5076项,成交金额33.82亿元,居副省级城市第二位。济南、成都、西安的吸纳技术交易额略高于输出技术交易额。 各地区技术交易情况 东部地区在技术市场技术交易中继续发挥着“领头羊”的作用。据统计,2006年东部地区11个省、直辖市的输出技术总量和吸纳技术总量明显高于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共输出技术交易额1413.14亿元,吸纳技术交易额1073.63亿元。 中部地区技术输出总量略高于西部地区,技术吸纳总量略低于西部地区。2006年,中部地区8个省输出技术交易额178.48亿元,吸纳技术交易额216.08亿元,吸纳技术能力明显高于输出技术能力。除湖南外,其它中部各省吸纳技术交易额均超出输出技术交易额,其中,山西成为技术吸纳大省,吸纳技术交易额超出输出技术交易额的5倍多。 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吸纳技术能力和输出技术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吸纳技术交易额明显高于输出技术交易额,超出比率达57.26%。贵州、宁夏成为西部地区的吸纳大省,吸纳技术交易额分别是输出技术交易额的11.45倍和6.72倍。 环渤海各省市通过建立技术转移联盟,加强区域联合,合作向深层次、广领域、全方位发展。2006年,环渤海地区共输出技术84965项,输出技术交易额892.28亿元,较上年增长18.75%;吸纳技术67982项,吸纳技术交易额637.18亿元,较上年增长12.5%。 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持续蓬勃发展,苏浙沪三地科技与经济合作不断深入。2006年,长三角地区技术合同交易总量稳步增长,共输出技术交易额418.3亿元,较上年增长12.7%,吸纳技术交易额350.58亿元,较上年增长10.1%。 珠江三角洲地区借助地域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大科技资源,共输出技术14870项,输出技术交易额107.71亿元;吸纳技术17746项,吸纳技术交易额138.91亿元。 4 技术交易双方构成分析 输出机构多元化 2006年,全国共有各类技术卖方机构19646家,共签订技术合同205845项,成交金额1818.18亿元。其中,事业性质卖方机构1965家,各类企业性质卖方机构16623家,另有社团法人性质卖方机构、机关法人性质卖方机构、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 各类事业性质卖方机构中,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以提供技术开发为主要交易形式,成交金额分别为140.95亿元和64.96亿元,占事业性质卖方机构成交总金额的91.48%。其中,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北京首钢设计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七研究所、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研究院所的研发和输出技术能力居科研机构前列。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输出技术规模和水平居全国高等院校前列。 各类企业性质卖方机构中,内资企业以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为主要交易形式,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金额略高于技术开发合同,两项合计占内资企业成交总金额的78.37%;引进境外企业技术合同154项,金额37.66亿元。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等企业输出技术规模居各类企业输出技术前列。 2006年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输出技术总量均高于吸纳技术总量,机关法人和自然人对技术的需求持续增长,吸纳技术总量高于输出技术总量。 企业是最大的技术输出方。2006年,企业共签订技术合同130125项,居各类技术合同卖方机构之首。统计数据显示,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企业参与自主创新和技术交易的能力不断增强,技术交易主体的地位日益突出。 各类企业法人机构中,内资企业技术输出能力尤为突出,共输出技术122621项,成交金额1170.56亿元,占企业输出技术总金额的76.6%;其次为外商投资企业,共输出技术5701项,成交金额266.59亿元,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14.66%;境外企业输出技术154项,成交金额66.93亿元,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3.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输出技术789项,成交金额20.11亿元,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1.1%。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企业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输出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和技术许可等重大技术合同为主要形式,单项合同成交金额较高,尤其是境外企业,平均每份技术合同输出交易额为4345.94万元。 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事业法人机构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科研机构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研发活动,技术输出渠道进一步畅通,共输出技术项目44079项,输出技术交易额140.95亿元;高等院校在开展基础研究的同时,更加注重应用技术的研究,共输出技术项目18401项,输出技术交易额64.96亿元。数据显示,随着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增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发能力及技术输出能力均得到较大提高。 技术吸纳主体分析 企业也是最大的技术吸纳方。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企业购买技术成交金额1524.82亿元,较上年增长30.17%,占总成交金额的83.86%。各类企业法人买方机构中,内资企业吸纳技术交易额居首位,为1179.91亿元,占企业吸纳技术交易总额的77.38%;境外企业吸纳技术交易额为188.54亿元,居第二位,吸纳技术交易额高于输出技术交易额,表明我国企业技术出口能力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吸纳技术交易额分别为137.65亿元和11.4亿元;个体经营吸纳技术交易额7.32亿元,高于输出技术交易额近2倍,表明其对技术的需求不断增长。 事业法人机构购买技术能力居第二位。其中,科研机构共吸纳技术合同11412项,成交金额60.19亿元;高等院校吸纳技术合同4069项,成交金额14.53亿元,表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逐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共吸纳技术合同2217项,吸纳技术交易额3.46亿元。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部门投入的重大工程、重大专项等项目越来越多,政府采购项目逐年增加,地方政府吸纳技术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2006年机关法人机构共购买技术15188项,成交金额112.82亿元。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地市级政府部门购买技术总量均超过国家政府部门,地市级政府部门购买技术交易额居首位,为40.37亿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部门购买技术交易额为27.29亿元;国家政府部门购买技术交易额为25.2亿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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