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0日,全市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动员会召开以后,有关高校(单位)积极推进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各高校领导班子相继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落实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工作。全市列入本次规范化建设改革的高校有38所,其中部委院校22所,市属院校16所。现已有34所高校(名单附后)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校内各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或办公室,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其中部委院校已成立改革领导小组20个,市属院校成立14个。
二、制定有关政策和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已有33所高校制定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其中部委院校20个单位,市属院校13个单位。各校方案对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出了较周密的安排,各项具体工作均有时间表或流程图,多数高校预计年底能够完成改革任务。
三、调查摸底清理所属企业。各校普遍对本校投资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尤其是对二级及以下单位部门开办的企业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通过清查对所属企业数、资产、人员、经营情况等有了较清楚的底数,为制定改革方案做了必要的准备。
四、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市教委统一组织了对市属(管)高校、中专校、直属(管)单位企业的清产核资,现有33个单位101家企业完成清产核资。部委院校也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
五、加快组建资产公司。有条件的高校组建资产公司或有类似职能的公司,是建立新的高校科技产业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部分产业规模较大的高校积极稳妥推进资产公司的组建。北京化工大学筹建的北京北化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名称的工商预核准;华北电力大学等高校正在办理经营性资产向筹组中的资产公司的划转手续;北京电影学院等产业规模较小的高校计划按照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代表学校行使经营性资产管理职能。此外,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成立了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或资产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六、推进全资企业改制,妥善安置企业人员。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人员稳定的前提下,各校对于全资企业的改革根据各个企业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有学校学科优势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保留;对其他企业或出售转让或关闭,做到一个企业一个改革方案。各校对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比较重视,北京科技大学全资企业改制涉及在编职工230多人,学校帮助分流安置150余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已妥善安置分流企业职工70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安置分流企业职工30多人。
七、依托学校学科优势,规划科技产业发展。各校在制定的改革实施方案中,一方面对效益差、科技含量低的企业清理、改制做出稳妥安排,一方面规划学校科技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首都医科大学针对现有企业业务与本校教学科研联系不够紧密,决定撤销部分企业,利用部分企业资产整合成立资产公司,依托市医药信息技术转移中心为科技成果转化、学校学科建设服务。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地质大学2005年注册成立了资产公司,在建立起新的产业管理体制的基础之上,今年提出集中力量做好一到两个具有本校学科优势的项目,打开科技产业工作的新局面。北京师范大学校领导提出,校办产业既是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和人才培养的基地;校办产业发展应充分发挥师范大学作为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在文理学科、教育心理、人才智力等方面优势,构建学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平台与桥梁,输出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把产业发展战略方向确定为科技、文化和教育服务型产业。
八、存在的问题。
1、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市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工作总体上推进顺利,大多数高校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认识比较深刻,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市教委有关指示和要求,组建领导机构、制定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但至今仍有4所学校未成立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5所学校没有制定出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2、企业管理不规范。清产核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着实物资产管理不严、控制不力,校办企业原始出资不到位的现象;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企业折旧计提不准确、帐务处理不及时,企业在长期投资核算、报表编报上不规范,个别校办企业帐务记录不完善、原始凭证不齐全。
目前,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已进入到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市教委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应着重解决三个到位的问题:一是认识到位问题。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是产业管理部门一家的事,要使学校领导、产业领导及企业领导以及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对教育改革发展及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工作到位问题,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做到指导到位,协调到位,监督到位。三是措施到位问题。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