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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产学互动的实践
来源: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05-06-01  点击数:


改革开放以来,高校进一步发挥为社会服务的功能,结合我国高新技术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之路,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并初具规模的高校产业群。本期主张栏目特邀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宋军先生撰文,结合清华产业的发展历程,探讨我国高校产学互动机制。
高校产学互动的实践
1980年2月1日,清华大学技术服务公司成立,这是清华大学成立的第一家科技公司,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校最早创办的科技公司。25年来,清华产业的发展,有成功、也有挫折,有掌声、也有批判。作为高校产业的一个缩影,清华产业逐年壮大,成为清华大学科技服务社会这一功能的重要支撑。到今天,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已拥有“清华同方”、“清华紫光”、“诚志股份”等6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和“启迪控股”、“阳光能源”、“博奥生物”、“源兴药业”、 “精电蓬远”等80余家控、参股子公司,形成了“同方威视集装箱检查系统”、“阳光集热管及热水器”、“同方电脑”、“紫光笔记本电脑”、“博奥生物芯片”、“源兴基因药物”等一系列品牌产品。
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给中国高校科技产业创造了发展的机会和平台。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2003年度,全国高校校办产业收入总额826.67亿元。其中,清华科技产业总收入为158.7亿元人民币,约占中国高校科技企业收入总额的19.2%,在中国高校科技企业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校有企业比校办企业更具时代含义
在中国,校办企业的兴起始于改革开放以后的1980年。25年来,尽管有了“清华同方”、“北大方正”等一系列声名赫赫的“校办企业”上市,但是一直没有一个公允的、对高校办的这类企业的清晰界定。比较通用的说法是“校办企业”,有的也称“高校产业”或“高校企业”,更有的直接借用国外的名词,称之为“大学衍生企业”,可谓不一而足。之所以会众说纷纭,很重要的原因是高校产业的产生有其自发性,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是摸着石头过河,虽然目前已蔚然成林,但相关的理论研究还没有跟上。在一定意义上,这些定义体现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对高校所办企业的一种理解。
2003年12月10日,为庆祝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我校党委书记陈希同志为我公司题词道:“探索大学服务社会的新途径,探索校有企业发展的新模式。”该题词明确提出了“校有企业”的概念。“校有企业”和“校办企业”相比,更强调了以资本为纽带的规范管理和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使命的高科技特色,是清华大学校有企业的改制和规范化工作成果的一个反映。“校有企业”和“校办企业”本质差异在于,高校不再是亲自“办”企业了,而是通过资产纽带拥“有”子公司股权,按法人治理结构去经营所投资校有资产。“校有企业”这一定义也与现行的“国有企业”的称谓相匹配。实质上,校有企业是对学校所投资企业的重新认识和定位,在经营和管理理念上有了质的飞跃。
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院士在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大会上的发言中,明确指出校有企业今后的工作方针是:“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服务社会、增大回报”,这为清华校有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校有企业有三个主要特征:1、学校在资产关系上对其所投资企业拥有绝对或相对的控股地位;2、企业经营团队主要来自学校的教师或学生,尤其在企业创立的初期;3、企业的研发主要依托学校,通过科研合同、联合开发等形式有偿使用学校的资源。即:校有企业是具有高校背景的、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初衷的高科技企业。学校不仅通过技术转让等获得一次性的收益,还通过所拥有的公司股权而享有分红、股权增值等长期权益;同时,也要承担公司亏损,股权减值等潜在的风险。
中国高校兴办产业,既是世界教育历史上一个比较独特的现象,也是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化历史上一个比较独特的想象,具有很强的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阶段的时代特征。在改革开放初期,市场对高技术及其产品有很强的需求,但中国的技术人员大部分集中在大学和研究机构中,计划经济旧体制下的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暂时还无法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无法有效转化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这样,就迫使大学自己做产业化的事,客观上也为大学兴办科技企业提供了契机,更是为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大学企业发展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清华校有企业发展的四个阶段
清华大学的产业发展历史,可以分成四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自发阶段,1980年~1987年。
在这一时期里,来自各院系的教授借助科研经费的节余,开始尝试将自主研发的技术进行产业化,创办了清华大学的第一批科技企业。据统计,1981年,清华大学共有企业10家,固定资产总和1674万元,年产值740万元,年利润195万元。这些企业有几个基本特征:办公司的主体基本是学校的教授或某个专业课题组,公司往往是独资企业,公司的办公室和学校的实验室不分家,公司的经营行为有的是由系务会决定,管理比较混乱。虽然这些企业规模都很小,也不十分规范,但对学校的科研成果产业化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也间接弥补了学校部分教师收入的不足。这在当时也是不小的收益。到了这一阶段后期,小公司越办越多,对当时的教学管理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正如当时某个报纸报道所说,在清华大学,推开一扇教学楼办公室的门,里面就可能有一个公司。
第二阶段,集团化阶段,1988年~1996年。
1988年7月,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集中资源、规范管理,学校授权科研处对清华科技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和资源整合,将原有的一些相互独立的小企业进行合并组建集团企业,清华科技开发总公司应运而生。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这是清华第一家综合型科技企业,拥有8个独立法人分公司,14个独立的事业部。同时,部分公司的办公室也相对集中,与各系的科研用房初步分开,清华科技产业开始进入有序发展的新阶段。这也是清华产业历史上的第一个高速发展期。在1988~1993五年间,清华科技开发总公司的利润以每年将近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并于1991 年、 1992 年连续两年被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评为“优秀新技术企业”。 1991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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