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对解决高校全资企业改制的主要建议和要求
在高校全资企业改制调研中,高校企业都十分关注"两校"的试点意见的实施。同时希望教育部能尽快出台指导校办企业改制的政策性文件。现将三次调研会中高校对解决高校全资企业改制的主要建议和要求汇总如下:
1、在高校校办企业改制中,劳动人事关系问题的解决非常困难,包括事业编改为企业编、离退休职工安置。考虑高校校办企业的历史原因以及企业人员的稳定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建议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不同对待方式。
2、高校校办企业的重组和改制产权划分难,一方面高校科技企业中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较大,且种类繁多、极具复杂性,给明晰产权带来很大困难。另一方面学校投入时所存在的没有资金投入或投资不实的普遍问题,使得产权划分问题的解决将会比较困难。目前,
有形资产的处理应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为依据。但无形资产,特别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产权界定和评估争议较大。无形资产的评估和作价国家尚未形成一套可行的法规及政策,造成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评估、作价、产权明晰的空白。建议建立和完善有关法规
3、校办企业改制中要求重点发展高科技企业,关闭一批传统的、非科技型企业,这会使一批债务涌现出来,债务如何分担和处理比较困难。建议有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4、由于缺乏适当的股权分配规定以及高校校办企业成立时的投资不实问题,使得改制中增值股权分配问题的解决将会比较困难。建议有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5、在高校企业改制中,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问题的解决将会比较困难。怎样既照顾国家利益,又照顾企业利益?建议有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6、高校企业改制的实施可能遇到的最大阻力来自于学校领导。学校领导不同意改制的原因,主要是:①企业做大后学校无法管理和控制,②改制后学校不能向企业任意要求回报,收取费用,③不能正视企业走向市场应承担的风险。建议对高校发展产业的定位,改制的趋势加强宣传。
7、高校企业改制后成为公司法中的主体,税收政策会发生改变。但由于高校办企业的困难(缺乏资金、经营和管理经验等),如果没有政策支持会影响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行为。要求给予学校参股的企业先分红后上税的政策。
8、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如果只有资产管理权却没有资产经营权,如何规避风险?回避风险是双向的,不具体经营如何回避风险?
9、改制中的大企业一般问题较少,小企业如何做?建议采取多元化方式。因为改制不仅仅是学校和企业划分产权的问题,而是如何让企业发展,所以小企业改制可以是集体股、个人股,使利益主体多元化。
10、改制后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利益问题如何体现?如何在改革中培养新的利益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用利益和激励政策,使主体的积极性与企业发展形成互动。
11、高校之间的横向联合不够,建议通过政府行为进行高校之间的技术、经验交流和优势互补。如举办学习班等形式。
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
2002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