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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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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改制有望破解四大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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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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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3-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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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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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地区由高校创办的企业共有568家,其中科技型企业占50%;总从业人员3.35万人,资产规模267.02亿元,2000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00.82亿元,2001年近300亿元。其中80%以上登记注册为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校办企业都要按照校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进行改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但是,自1998年北京市工商局企业改制中心成立以来,完成改制登记的校办企业只有四五十家,不到应改制企业的1/10。其中,大多数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少数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成功上市,如清华紫光、方正科技等。但改制后一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落实,甚至出现失控现象,这是为什么呢?
改制难点何在
校企改制已经被提到议事日程,但是手续太复杂已经影响到改制工作的进展。中国农业大学校产办主任吴加志指着该校某公司的2尺多高的改制材料说:"没有一年半载的功夫,甭想把这些手续跑到手。这些手续大体需要经历立项审批、制订方案、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商登记等环节,涉及财政、税务、体改、国资管理等众多部门。"
有关人士分析,校企改制遇到的困难主要包括:
一是存量资产切割。如北大方正集团是北大出资4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成立的,发展到现在20多亿"家产",如何界定?国资管理部门层层审批、确认,生怕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出资者、借款者、挂靠者、技术主创人员、创业元老等都以企业法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占有股份,分割困难。
二是增量资产规范。其主要问题是:首先是校名作价入股。北大、清华基本上没有以校名持干股,其他高校有不少出卖"名誉权"。校企含不含校名是表象,实质是股权重置问题。其次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校企,学校担心校企不是自己的,"不听招呼"了。最后是股份期权制。如何落实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体现出经营管理层的个人价值?许多校企设想借鉴联想改制的模式,把部分股权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技术、管理骨干和预留人员,以及创业元老、技术主创人员等"内部人",但具体量化到多少股份才合适,让相关人士挠头。
三是校企关系重塑。除清华等少数高校外,多数高校与企业之间仍然以行政为纽带,企业上缴学校的费用也缺乏法律依据。改制的设想是:以资产关系为纽带,成立校产集团,经学校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投资和营运。但成立国有资产经营性集团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且北京地区68所高校都成立校产集团也不现实。
四是企业关停并改。这涉及到存量资产和呆坏账的处理以及人员分流等问题。部分校企资产负债率达到百分之五六十,甚至资不抵债,因此有人试探,校企能不能也"债转股"?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校办企业中的许多"老人"还在学校领工资,享受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企业以人头费、管理费等返给学校。校企脱钩后,人员如何安置是头等大事。
此外,诸如改制费用过高、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过低等问题也影响了校企改制进度。
(2002/06/18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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