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具体指导 全面推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尊敬的教育部各位领导、各位校长、各位同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这方面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上海市属高校校企改革改制基本情况
上海有校企的市属高校共20所,经户数清理,截至11月8日,应纳入教育部规定的清产核资范围的由高校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为238家。现在已经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的企业176家,正在进行的62家,预计最迟到12月中旬,上海市属高校的所有企业都将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工作思路和实践
1、提高认识,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高校校办企业,在中国高校的发展史上起过重要作用,有过历史贡献。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内涵建设的深入,一些矛盾和风险开始显现,制约了高校的发展,校企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到了必须进行的历史阶段。上海市教委把校企规范化建设列为200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在近一年的校企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反复学习《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和周济部长、赵沁平副部长在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们认识到,这次校企改革改制工作是自20多年前高校企业诞生以来第一次自上而下,有组织、有领导的全面系统开展的一项历史性工作,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有时间节点,有具体的工作指南,有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的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咨询和指导;也有地方国资委、工商局和财政局等政府部门的大力协助和特别指导帮助,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是校企改革改制规范建设的极好机会。我们当任者不能坐失良机,要把历史地落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挑起来。在校企清产核资开展的关键阶段,我们上海不断得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领导的系统指点和关心,并多次亲临上海指导工作。今年8月25日上海市教委主任沈晓明同志在高校党政负责干部会议上就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11月初赵沁平副部长在上海公务活动期间,仔细听取了教委的汇报,给予悉心指导。由于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工作经费得到保证,近一年以来,上海市属高校的校企改革改制工作上下互动、进展比较顺利。
2、地方教委应该努力承担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服务职责
地方教委的职责是什么?高校企业改革改制的责任主体是高校自身,地方教委不能越俎代庖,不能取代高校的责任主体地位,但地方教委必须承担校企改革改制的组织推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的工作职责,该负的责任必须承担起来,该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应该努力到位。
所谓组织推进,就是把高校所属企业一个不漏地全部纳入视野,逐一分析,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范围”、“规范动作”,有效有序组织推进。
所谓业务指导,就是在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每个阶段,组织高校有关人员一起认真学习教育部、地方国资委、财政局、工商局相关的政策文件,请专家作辅导报告,进行业务培训。这些辅导报告涉及:怎样制定改制总体方案、怎样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怎样处理清产核资中发现的各种具体问题,怎样撰写高校企业清产核资报告,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时资产如何无偿划转,非经营性资产如何转经营性资产等,并收集汇编了“上海高校企业改制有关问题提问要目”供研讨,在讨论争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至今已有150多人参加了培训。另外,改制办公室还以编发“高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简报”,构筑交流互动平台,至今工作简报已编发了十六期,共计6万余字。
所谓服务,一是优化工作环境,建立工作研究交流沙龙,营造改革气氛;二是解决高校的共性问题;三是解决各校特殊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指学校如何选择审计社会中介机构,二是指涉及到市级层面上与国资、财政、工商、审计部门的政策性瓶颈问题。关于遴选合适的审计社会中介机构问题,上海市共有几百家审计事务所,由市教委审计处总牵头,根据上海诚信服务体系的记录,邀请15家有较好资质和较高信誉度的审计事务所,通过提交“服务计划书”进行投标。经激烈竞争,在满足教委很多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前提下,最后由学校在15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择了6家。关于市级层面上的政策瓶颈问题,我们一开始就与上海市国资委、工商局和财政局取得联系,上门沟通和请教,积极争取他们的关心支持与指导。目前,高校企业改革改制的两大政策性瓶颈已经得到疏通。其一,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办公室花了大量时间,认真梳理了上海高校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了逐一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表示,只要取证合理,证据清楚,手续完备,企业的不实资产便可核销,不良资产便可确认;其二,市工商局已就“支持上海高校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有关事项”复函上海市教委,同意上海高校全额投资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即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原则同意各高校试行以股权方式出资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方案,各高校可采取设立或变更登记的方式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所谓解决各校的个性问题,是指针对任何一所学校校企改革改制进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个性问题,我们都及时派出专家咨询组前往分析会诊,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正是有了这样的三方面服务,使我们在市级宏观政策层面上和学校企业的微观操作层面上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都能及时地逐个地排除和解决。
3、明确解决校企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政策
学校清产核资过程中碰到的所有棘手问题都需要党政一把手的决策处理。我们市教委向学校领导明确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高校现任领导和企业现任领导,对校企初创时期和发展各个阶段遗留下来的各类历史问题无法承担因而也无须承担责任;第二,现任学校校领导和企业领导必须本着对现任工作负责,对学校历史负责,对学校今后发展负责的精神,承担起解决现在校企遗留问题的历史责任。
考虑到由于历史久远,人员更迭频繁,当时政策不明,管理欠规范,上级指导不力,高校企业人、财、物历史遗留问题多而繁杂,我们提出了三个原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