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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三方面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8-01-22  点击数: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有关会议上称,将对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和监管,抓紧研究制订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意见,确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依法合规进行。该负责人表示,国资委在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思考和开展工作。首先,国资委将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和监管要求,运用资本市场平台来推进企业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要选择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实现集团整体改制上市;同时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公司内部的板块在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基础之上,要实现以单一板块或者是分板块整体上市;鼓励各个中央企业所控股的同类型的上市公司,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进行资源的整合,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增强控股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其次,将对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对于极少数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在设计股份转让、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的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披露还不够规范,程序意识和保密意识还不够强等一些具体问题,将抓紧研究制订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意见,确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依法合规进行。当前是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出让上市公司的股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达到信息披露要求界限的必须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二是协议转让要在证券市场公开披露转让信息;三是协议转让上市公司的股份的价格要坚持按市场化定价。第三,大力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的扩大董事会试点的户数和范围。总之,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管,为做优做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切实的维护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共同努力。 (2008/01/20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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