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08]7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大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全社会加快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今年将开展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表彰和系列宣传活动。
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工作主要围绕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两个方面,对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进行评选表彰。评选工作于2008年4月15日正式启动,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办公室从即日起受理中华宝钢环境奖候选人推荐材料,推荐截止日期至2008年7月15日。
前四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得到了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进一步做好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表彰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协助做好本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该项活动宣传工作给予支持,切实将在环境保护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具体申报、推荐事宜可参见《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公告》或直接与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联系。
联 系 人:王 君 李 力
联系电话:(010)67112884
传 真:(010)67112884
(010)67118190
E-mail: cepf714@126.com
附件:1、中华宝钢环境奖简介
2、中华宝钢环境奖奖励办法
3、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4、第五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公告(第2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中宣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办公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