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研究会〔2003〕2号
各地方分会、常务理事、理事:
2003年2月26日,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召开了在京的秘书长工作会议,对2003年度研究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研究会理事长、秘书长要求研究会秘书处加强和研究会会员的日常联络,及时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求加强研究会会费的收缴工作,以保证研究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员名单的整理
2001年底,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进行了换届,之后,许多分会也进行了换届,许多分会会员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给研究会各会员提供更好服务,研究会秘书处拟重新整理会员名单,特请各分会重新整理一份分会的会员单位及会员名单(包括分会理事长、秘书长及联络人、会员等),名单一定要准确、详实,主要有:姓名、单位、职务、电话、邮编等(见附表格式,由分会统一填写),于2003年4月20日之前报研究会秘书处。今后研究会将以此表会员名单为依据,组织会员参加本会活动及提供服务。
二、会费的缴纳
按照研究会章程规定,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及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在各地分会及会员的支持下,本会2002年度会费交纳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许多理事单位及会员均已缴纳了2002年度会费,保证了研究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但也有一些理事(会员)单位未能及时交纳2002年度会费,希望各理事(会员)单位能自觉执行研究会章程,如未缴纳2002年度会费的,请自觉补缴,并与2003年度会费一起缴纳。经研究,研究会将在2003年底向全体会员公布会费缴纳情况,如两年未能缴纳会费,研究会将按照本会章程,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理事(会员)单位资格。
1、2003年度会费的收缴工作开始启动,研究会的会费标准维持不变,从2002年度起一年交纳一次,标准为:常务理事(单位)500元╱年,理事(会员)单位300元╱年。会费由秘书处挂靠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代收。2003年会费缴纳截止日期为2003年10月底。
2、请各地分会要协助研究会秘书处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
认真督促并由常务理事及理事(会员)单位直接将会费缴纳至科研管理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科研管理研究会秘书处
陈洪芬
地
址:北京中关村大街35号807室(邮编:100080)
电
话:010-62514689
传
真:010-62514678
会费请汇入以下帐户:
(请务必在汇票上注明“xx单位xx理事之研究会会费”)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关村支行
开户名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帐号:7735160107132
附: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会员名单(格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
2003年3月11日
附:
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分会会员名单(格式)
分会名称:
理事长:
秘书长: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通信地址:
由各分会统一填写,于2003年4月20日之前报研究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