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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和谐社会离不开知识产权事业的繁荣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社会,应是精神文明高度繁荣的社会。和谐源于发展,发展依赖创新。
“两会”前夕,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5%。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迈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这个时期往往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政治体制不断应对新的挑战的时期,是既充满新的机遇、又面临着各种社会风险的时期。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决定产业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已从传统工业化模式下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廉价劳动力,转向创新能力、技术和管理优势,知识产权成为市场制胜法宝,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我们只有把先进的技术与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增长方式,才能真正形成长期竞争优势。
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技术升级的关键阶段,一些行业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部分优势企业已经开始走向国际市场。但是,多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尚显不足,消耗高、污染重的一般加工工业增长过快,导致低附加值的产品加工能力过剩,高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能力不足,特别是那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生产能力较弱,而一些重要领域急需的高附加值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长期依赖进口。改变高能耗、高污染和高资源消耗的增长方式,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要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增长,从本质上说,就是要求我们形成集成、整合全球资源要素的能力。这种集成和整合不能只局限在土地、能源、原材料等实物层面,更需要拓展到智力、知识产权等无形层面。因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不只是技术创新或产品创新,更包括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和经营创新,必须有针对性地构建各生产力要素之间的和谐,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知识产权固有的创新属性,同样也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权化的发明创造和经营创新成果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能有效地激励发明创造者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促进先进技术的广泛传播,促进我国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有利于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反对假冒侵权,倡导诚实守信和培育社会公德,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
发展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环境的构建。知识产权事业的繁荣发展,能够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繁荣与发展,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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