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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湾智慧财产局(TIPO)新任局长王美花表示,台湾将于2008年对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一系列修订。
王美花于2007年12月初接管TIPO,此前曾任TIPO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律顾问、第一专利部、第二专利部和商标部部长、副局长等职。就此次知识产权法律的修订工作,她表示,《专利法》修订将涉及对动植物品种授予专利权的问题以及对外观设计专利制度进行改革。另外,还将通过实行独立权利要求审查制度、制定创造性审查标准以及强化对外部审查员的管理和培训等措施,提高专利审查质量。此外,对专利审查费用也将进行调整,以使“费用制度更加合理”。
TIPO还计划提出《商标法》的修改建议,使其符合《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的规定,并将审查《商标条例》以及审查标准和规则。另外,《版权法》以及《版权集体管理条例》也将进行修改,还将推出一部有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草案。
TIPO将就上述修改建议举行公众听证会,向公众征求意见,积极促进此次修订工作。
此外,TIPO还计划修改《专利法》和《商标法》规定下的复审制度,简化行政救济程序,解决诉讼拖延的问题。
在其他方面,台湾《专利代理人法》已于2008年1月11日生效。该法规定,要成为专利代理人,须通过台湾地区专利代理人考试,并参加岗前培训。该法还建立了强制性的专利代理人协会。台湾新建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将于2008年7月1日开始案件审理工作,将处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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