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发中心函[2008]2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技查新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工作的意见》(教技发厅[2004]1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1. 2007年度查新工作站的总体工作情况(包括查新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需改进的方面等);
2. 科技查新工作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
3. 近一年来查新资源情况(包括期刊、数据库、联机系统、设备、资源更新能力等),应特别说明增量情况;
4. 查新工作人员业务工作情况(包括专、兼职查新员数量、持有教育部或科技部查新证书人员数量,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情况,进行有关查新工作研究情况,有无人员变动等);
5. 科技查新收费标准;
6. 2007年度所承担的所有查新项目的目录及4份为用户提供的查新报告(2份校外和2份校内)。
各科技查新工作站需将以上年检内容整理成文字材料,于2008年3月28日前上报至我“中心”成果专利处。我“中心”将根据上报材料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科技查新站的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6251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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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